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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成年修為18歲 劉宏恩:社會衝擊恐怕會比想像中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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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楊德宜/台北即時報導
2020年12月26日 週六 上午9:45 [GMT+8]·2 分鐘 (閱讀時間)
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,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昨天在臉書發文指出,是意料中的事情,畢竟在現行法律體系中,18歲以上未滿20歲的年齡長期處於一種「尷尬年齡」的狀態。
他說,例如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,12歲以上未滿18歲為少年,根據民法,又必須滿20歲才屬於成年。那麼,中間這段既不是「少年」又不是「成年」的年齡,在法律上究竟應該屬於什麼年呢?如果說他們是未成年,那又為什麼他們必須在刑法上要負擔完全責任能力?
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(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6656/5122789 ),確定將成年年齡由現行20歲下修為18歲,訂、結婚年齡也納入性別平權概念,男女未滿17歲不得訂婚,未滿18歲不得結婚,新制自2023年元旦施行。
劉宏恩說,不過,這個法律修正後的社會衝擊恐怕會比想像中大。以他所在的大學教育現場為例,他不知道以後各大學科系究竟還有什麼理由,要為「成年人」舉辦「新生家長親師座談會」?而大一大二同學們想要休學,將完全不需要家長同意,不想念的同學也不能任由家長越俎代庖來代為註冊,以後學校勢必要面對許多憂心如焚、來拜託學校但我們愛莫能助的家長。
他說,簡言之,社會及學校怎麼看待18、19歲的年輕人,以及怎麼看待他們的決定的「社會態度」,並不是law in books的問題,而是law in action的問題。前者只要把六法全書上的白紙黑字改一改就可以,後者卻是更為複雜且深遠的事情。我們的社會各界及各機構行號,大家是否都知道該好好準備、必須要調整自己的態度及長久慣習了呢?大家應該要認真想想。
發大誓願第六
(一、國無惡道願。二、不墮惡趣願。)
法藏白言:唯願世尊,大慈聽察。 我若證得無上菩提,成正覺已,所居佛剎,具足無量不可思議功德莊嚴。無有地獄、餓鬼、禽獸、蜎飛蠕動之類。所有一切眾生,以及焰摩羅界,三惡道中,來生我剎,受我法化,悉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不復更墮惡趣。得是願,乃作佛。不得是願,不取無上正覺。
(三、身悉金色願。四、三十二相願。五、身無差別願。)
我作佛時,十方世界,所有眾生,令生我剎,皆具紫磨真金色身;三十二種大丈夫相;端正淨潔,悉同一類。若形貌差別,有好醜者,不取正覺。
(六、宿命通願、七、天眼通願。八、天耳通願。)
我作佛時,所有眾生,生我國者,自知無量劫時宿命,所作善惡。皆能洞視徹聽,知十方去來現在之事。不得是願,不取正覺。
(九、他心通願。)
我作佛時,所有眾生,生我國者,皆得他心智通。若不悉知億那由他百千佛剎,眾生心念者,不取正覺。
(十、神足通願。十一、徧供諸佛願。)
我作佛時,所有眾生,生我國者,皆得神通自在,波羅蜜多。於一念頃,不能超過億那由他百千佛剎,周徧巡歷,供養諸佛者,不取正覺。
(十二、定成正覺願。)
我作佛時,所有眾生,生我國者,遠離分別,諸根寂靜。若不決定成等正覺,證大涅槃者,不取正覺。
(十三、光明無量願。十四、觸光安樂願。)
我作佛時,光明無量,普照十方,絕勝諸佛,勝於日月之明,千萬億倍。若有眾生,見我光明,照觸其身,莫不安樂,慈心作善,來生我國。若不爾者,不取正覺。
(十五、壽命無量願。十六、聲聞無數願。)
我作佛時,壽命無量,國中聲聞天人無數,壽命亦皆無量。假令三千大千世界眾生,悉成緣覺,於百千劫,悉共計校,若能知其量數者,不取正覺。
(十七、諸佛稱嘆願。)
我作佛時,十方世界無量剎中,無數諸佛,若不共稱嘆我名,說我功德國土之善者,不取正覺。
(十八、十念必生願。)
我作佛時,十方眾生,聞我名號,至心信樂。所有善根,心心回向,願生我國。乃至十念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唯除五逆,誹謗正法。
(十九、聞名發心願。二十、臨終接引願。)
我作佛時,十方眾生,聞我名號,發菩提心,修諸功德,奉行六波羅蜜,堅固不退。復以善根迴向,願生我國。一心念我,晝夜不斷。臨壽終時,我與諸菩薩眾迎現其前。經須臾間,即生我剎,作阿惟越致菩薩。不得是願,不取正覺。
(二十一、悔過得生願。)
我作佛時,十方眾生,聞我名號,繫念我國,發菩提心,堅固不退。植眾德本,至心迴向,欲生極樂,無不遂者。若有宿惡,聞我名字,即自悔過,為道作善,便持經戒,願生我剎,命終不復更三惡道,即生我國。若不爾者,不取正覺。
(二十二、國無女人願。二十三、厭女轉男願。二十四、蓮華化生願。)
我作佛時,國無婦女。若有女人,聞我名字,得清淨信,發菩提心,厭患女身,願生我國。命終即化男子,來我剎土。十方世界諸眾生類,生我國者,皆於七寶池蓮華中化生。若不爾者,不取正覺。
(二十五、天人禮敬願。二十六、聞名得福願。二十七、修殊勝行願。)
我作佛時,十方眾生,聞我名字,歡喜信樂,禮拜歸命。以清淨心,修菩薩行。諸天世人,莫不致敬。若聞我名,壽終之後,生尊貴家,諸根無缺。常修殊勝梵行。若不爾者,不取正覺。
(二十八、國無不善願。二十九、住正定聚願。三十、樂如漏盡願。三十一、不貪計身願。)
我作佛時,國中無不善名。所有眾生,生我國者,皆同一心,住於定聚。永離熱惱,心得清涼。所受快樂,猶如漏盡比丘。若起想念,貪計身者,不取正覺。
(三十二、那羅延身願。三十三、光明慧辯願。三十四、善談法要願。)
我作佛時,生我國者,善根無量,皆得金剛那羅延身,堅固之力。身頂皆有光明照耀。成就一切智慧。獲得無邊辯才。善談諸法秘要。說經行道,語如鐘聲。若不爾者,不取正覺。
(三十五、一生補處願。三十六、教化隨意願。)
我作佛時,所有眾生,生我國者,究竟必至一生補處。除其本願,為眾生故,被弘誓鎧,教化一切有情,皆發信心,修菩提行,行普賢道。雖生他方世界,永離惡趣。或樂說法、或樂聽法,或現神足,隨意修習,無不圓滿。若不爾者,不取正覺。
(三十七、衣食自至願。三十八、應念受供願。)
我作佛時,生我國者,所須飲食、衣服、種種供具,隨意即至,無不滿願。十方諸佛,應念受其供養。若不爾者,不取正覺。
(三十九、莊嚴無盡願。)
我作佛時,國中萬物,嚴淨、光麗,形色殊特。窮微極妙,無能稱量。其諸眾生,雖具天眼,有能辨其形色、光相、名數,及總宣說者,不取正覺。
(四十、無量色樹願。四十一、樹現佛剎願。)
我作佛時,國中無量色樹,高或百千由旬。道場樹高,四百萬里。諸菩薩中,雖有善根劣者,亦能了知。欲見諸佛淨國莊嚴,悉於寶樹間見。猶如明鏡,覩其面像。若不爾者,不取正覺。
(四十二、徹照十方願。)
我作佛時,所居佛剎,廣博嚴淨,光瑩如鏡,徹照十方無量無數,不可思議,諸佛世界。眾生覩者,生希有心。若不爾者,不取正覺。
(四十三、寶香普熏願。)
我作佛時,下從地際,上至虛空,宮殿樓觀,池流華樹,國土所有一切萬物,皆以無量寶香合成。其香普熏十方世界。眾生聞者,皆修佛行。若不爾者,不取正覺。
(四十四、普等三昧願。四十五、定中供佛願。)
我作佛時,十方佛剎諸菩薩眾,聞我名已,皆悉逮得清淨、解脫、普等三昧,諸深總持。住三摩地,至於成佛。定中常供無量無邊一切諸佛,不失定意。若不爾者,不取正覺。
(四十六、獲陀羅尼願。四十七、聞名得忍願。四十八、現證不退願。)
我作佛時,他方世界諸菩薩眾,聞我名者,證離生法,獲陀羅尼。清淨歡喜,得平等住。修菩薩行,具足德本。應時不獲一二三忍。於諸佛法,不能現證不退轉者,不取正覺。